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振梓金属制品加工厂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振梓金属制品加工厂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振梓金属制品加工厂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振梓金属制品加工厂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庙贝村广珠路413之一
工程性质:迁扩建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2平方米,年产船用吊机 20 台、卷车 30 台、铭牌 0.9 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24297288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