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太阳村文化传播广告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年产广告喷绘画4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太阳村文化传播广告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年产广告喷绘画4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太阳村文化传播广告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年产广告喷绘画4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太阳村文化传播广告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二村新合西街1号A405
工程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年产广告喷绘画40000平方米。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 甘先生
联系电话:15360060216
公示时间:2025年6月8日-2025年7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