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59号
工程性质:改建
工程内容: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改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使用企业园区内已建成的2栋单层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和建筑物。本项目将现有项目外购的灯罩零部件改为自制灯罩零部件,新增年产配套塑料灯罩400万个,塑料灯罩作为中间产品,不直接外售。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器”等。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2026年3月28日,由建设单位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环评和环保工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代表及2名技术咨询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并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人: 隆先生
联系电话:15820389851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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