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星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珠海星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星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朝晖路366号4栋第2层201
工程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珠海星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朝晖路366号4栋第2层201(中心位置:东经113度7分2.167秒,北纬22度10分20.437秒)。本项目所用厂房为租赁厂房,总占地面积2728.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8.37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5%,设计产能为壳聚糖护创凝胶敷料10万支/年、聚乙烯醇泡沫栓塞微粒5万支/年、聚乙烯醇栓塞微球5万支/年、可溶性明胶海绵颗粒5万支/年、祛疤膏5万支/年、抗HPV凝胶5万支/年;同时设计产品研发量:壳聚糖护创凝胶敷料1.25万支/年、聚乙烯醇泡沫栓塞微粒6250支/年、聚乙烯醇栓塞微球6250支/年、可溶性明胶海绵颗粒6250支/年、祛疤膏6250支/年、抗HPV凝胶6250支/年。本项目雇佣员工50人,工作班制为1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不设食宿,不设发电机、锅炉和中央空调。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2026年8月15日,由建设单位珠海星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3名技术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本项目生产场所及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人: 邢先生
联系电话:13910595694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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