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莲香楼食品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莲香楼食品生产项目(一期)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青萝大道8号(原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青萝大道263号),由广州市莲香楼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主要建筑有1栋五层生产厂房、1栋二层办公楼、1栋一层锅炉房、2栋六层宿舍楼、1栋四层宿舍楼、1座污水处理站、1栋一层电房、1栋二层展厅,总建筑面积51133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制造,年生产莲蓉1800吨、月饼(含其他饼食)1630吨、糕点360吨。项目员工人数30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CNT2019ZH113R):
(一)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发电机尾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厨房油烟、生产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CODCr、NH3-N、SO2、NOx、颗粒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2日
建设单位:广州市莲香楼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928819811
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莲香楼食品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莲香楼食品生产项目(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