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351号5栋102号,总占地面积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平方米。项目位于1栋2层建筑物的首层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项目主要进行管附件、紧固件的生产,年产管附件50吨、紧固件50吨。项目不设发电机、中央空调和锅炉。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报告编号:HN20190731012):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29日
建设单位:广州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416205863
全本公示 广州市家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