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凯奈芳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5吨护肤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凯奈芳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5吨护肤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一村高沙B座4楼东,项目租用广州市番禺区好友实业有限公司B座厂房的第四层东部生产车间,租用面积为1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护肤品生产制造,年产各类护肤品3.25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1 套灌装流水线、1台喷码机、2 台灌装机、1 套纯水装置、1 台乳化锅、1 台搅拌锅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N20190812011)和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F20150804):
(一)废水
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7月14日-2020年8月20日
建设单位:广州凯奈芳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简小姐
联系电话:1372411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