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晧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州晧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港前路40号之八,总占地面积1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项目厂房内主要划分为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干砂浆、防水浆料的生产销售,年产贴砖干砂浆1400吨、防水干砂浆1100吨、批墙干砂浆748吨、防水浆料618吨。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
二、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NT2020QH080R)和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F20151105):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广州晧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东辰
联系电话:13928837132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