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柜族集装箱有限公司年产1000个住人集装箱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柜族集装箱有限公司年产1000个住人集装箱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富龙路9号(自编六栋)101房(中心坐标位置:北纬N22°45′11.17″ 东经E113°29′44.19″),于2019年建设了“广州市柜族集装箱有限公司年产1000个住人集装箱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均为817.212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的17%。本项目年产1000个住人集装箱,主要原材料为水性漆、硅酮密封胶、角钢、方管、钢板、槽钢等,共有员工20人,为八小时一班制,年工作300天。本项目不设食宿,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及中央空调。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监测报告:
(一)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二)废气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颗粒物≤120mg/m3、无组织排放:颗粒物≤1mg/m3;总VOCs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4/1837-2016)表2中II 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有组织排放:总VOCs≤90mg/m3、无组织排放:总VOCs≤3.0mg/m3
(三)噪声
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