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州市雅岚广告有限公司年产广告画30万平方米、印花墙布1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韦路63号(厂房2)二楼、三楼,总占地面积为939.5平方米,建筑面积1879平方米,共有员工3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主要以写真型油墨、UV型油墨、背胶纸、广告布等为原辅料通过裁切、数码喷绘、覆膜、裱板等工序生产广告画30万m2/a、印花墙布100万m2/a。项目分期验收,本期验收设备主要有UV写真机2台、水性写真机6台、UV卷材机4台、喷绘机9台、载切机2台和过膜机4台。
二、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NT202000151):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
数码喷绘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后总VOCs排放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总VOCs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广州市雅岚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春扬
联系电话:13527772329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