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昌鑫纸箱厂年产纸箱20万个建设项目
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昌鑫纸箱厂年产纸箱20万个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工业二路34号(前座)101,占地面积为500m2,建筑面积为500m2。项目主要从事纸箱的生产,年产纸箱20万个。项目劳动定员4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不设备用发电机及中央空调。
二、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F20150966XG1):
(一)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噪声
项目东、南边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昌鑫纸箱厂
联系人:黄木根
联系电话:13640799658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