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米业分公司年产大米15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米业分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上坭村、下坭村粮食工业区3号地块(中心位置东经E 113 度 22分 46.988 秒,北纬N 22 度 52分 36.727 秒)。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262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三层的厂房,主要包括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投料车间、暂存车间等作业区域,共设置2条生产线,主要人事大米加工,年产大米15000吨。项目劳动定员78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班制为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项目不设锅炉和备用发电机。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市政下水道排入蕉门水道。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砻谷、下料、粉碎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除尘和旋风除尘设备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通过13根15m排气筒和3根18m排气筒(共16条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FS-01、FS-03、FS-06、FS-07、FS-09、FS-11、FS-12、FS-14、FS-16、FS-17、FS-18、FS-19、FS-20、FS-23、FS-24、FS-25。
(三)噪声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采取了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集中收集,并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固体废物为杂物、废包装袋、收集粉尘(碎米谷糠)、小沙石、磁选出的铁屑,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回收单位处理,不能回收的由相关单位清运处理。厂区固体废料堆放区域已建好,并设置在室内,以做好雨水浸泡、扬尘等措施。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NT202103219),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下水道排入蕉门水道。经监测,综合污水排放口(水-01)处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本项目砻谷、下料、粉碎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 ~18m排气筒排放;经监测,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合计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建设项目按照《关于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米业分公司年产大米15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南环管影〔2021〕15号)的要求建设试运行,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设备、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符合“三同时”环保制度,符合验收合格条件。
公示期: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29日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米业分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64088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