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唯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7700件各类家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唯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7700件各类家具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凌边路19号,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的生产,年产各类木质家具7700件,包括沙发、椅子、柜子、床、茶几各1540件。项目劳动定员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不设发电机、中央空调和锅炉。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前锋净水厂处理,尾水最终汇入市桥水道。
油磨区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使用水性涂料。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配套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经密闭负压收集的晾干有机废气,一并经“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冷压、贴皮、组装、修补、调漆、粘合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开料、机加工、机砂粉尘配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打磨、油磨粉尘经水帘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化学原料罐、喷淋废水、油磨水帘柜沉渣、漆渣、含漆废抹布和手套、喷枪清洗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包装废料、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固废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F201222906),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喷漆、晾干废气处理后(FQ-01)的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 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冷压、贴皮、组装、修补、调漆、粘合废气处理后(FQ-02)的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 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甲醛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总VOCs浓度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甲醛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VOCs、颗粒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签订了处理处置协议。包装废料、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固废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1年12月19日~2022年1月19日
建设单位:广州唯亚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92244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