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菁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丹灶分公司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佛山市南海菁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丹灶分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银海大道北2号之一。项目占地面积3752m2,总建筑面积为2400m2。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年产HIPS片材1515吨、PP片材1515吨、PET片材1515吨、模具80套 。
二、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NT202104966):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西面厂界昼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总VOCs(以非甲烷总烃为主)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及批复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菁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旭亮
联系电话:18814382928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