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三村加油站(北)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蔡三村加油站(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莲花大道东环街蔡边三村路段北侧,项目占地面积为6481m2,总建筑面积1154 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一座单层加油棚,一座2层的站房,站房内设便利店仓库、卫生间、发电机房等。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销售,汽油、柴油销售量分别为2500t/a、2000t/a。
二、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根据 广东环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2201203):
(一)废水
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液阻、密闭性、气液比监测结果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标准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及批复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广州市必扬蔡三北加油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14382928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