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年产电梯导轨3万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年产电梯导轨3万吨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之二,扩建项目增加产品、设备、刷漆工序等,年增产电梯导轨3万吨。扩建后,总体项目年产电梯导轨9万吨、电梯连接板6000吨;主要建筑物有一栋二层导轨联合厂房、一栋一层联合站房、一栋一层综合库房,占地面积29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79.7平方米。改扩建后主要生产设备:抛丸机3台、上漆机6台、烘干机5台、粗调机3台、全自动高精度刨床3台、精调机4台、自动端部加工线7台、龙门刨床8台、上油机4台、锯床2台、铣床2台、钻孔机5台、倒角机1台、冲床1台、剪板机1台、折弯机1台、磨床5台、空压机5台等。项目员工230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电梯导轨半自动生产线2区、电梯连接板生产线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1套“水喷淋+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调整为2套“水喷淋+高效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调整前后排气筒数量不变;项目不产生废防锈油、废油漆,而产生废含油漆的抹布及手套,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广日污水处理站处理,再经市政污水管道输送至化龙净水厂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
冷却液定期捞渣,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二)废气
FQ-01:抛丸粉尘废气(电梯导轨自动生产线1)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FQ-02:抛丸粉尘废气(电梯导轨自动生产线2、3)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FQ-03:电梯导轨自动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1套“水喷淋+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FQ-03)高空排放。
FQ-04:电梯导轨半自动生产线1区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1套“水喷淋+高效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FQ-04)高空排放。
FQ-05:电梯导轨半自动生产线2区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1套“水喷淋+高效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电梯连接板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1套“水喷淋+高效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一起通过15米排气筒(FQ-05)高空排放。
项目仅使用水性涂料进行刷漆。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含切削液边角料、废包装容器、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含油漆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刷子、喷淋废水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NT202200139),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FQ-01、FQ-02抛丸粉尘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FQ-03、FQ-04、FQ-05有机废气处理后总VOCs排放符合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排气筒VOCs第Ⅱ时段烘干室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排放符合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3月21日~2022年4月20日
建设单位:广州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2976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