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历拓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女鞋20万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历拓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女鞋20万双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新兴路2号2栋,占地面积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筑物有1 栋四层工业厂房(租用第二至第四层)。项目年生产女鞋20 万双,主要生产设备有裁断机10台、削皮机10台、针车机36台、折边机4台、激光切割机3台、上胶机4台、磨粗机2台(1用1备)、后踵定型机1台、中邦机2台、压底机1台、打钉机2台、投影切割机1台、烘干炉5个、雕刻机1台。项目员工82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项目经营主体已由广州历拓鞋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辉芮鞋业有限公司,即现项目的运营单位为广州辉芮鞋业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已完善,项目取得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的《排水接驳核准意见书》(排水排接意见〔2022〕284 号),并已接驳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前锋净水厂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市桥水道。
(二)废气
激光切割、上胶、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磨粗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简易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补胶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气经简易活性炭吸附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削边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经加强通排风措施治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原料桶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废包装物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环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2206006),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激光切割、上胶、烘干工序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厂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西南、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边角料、废包装物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19日
运营单位:广州辉芮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430292492
公示 验收工作组意见(广州历拓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女鞋20万双建设项目).pdf
公示 验收报告监测表 广州历拓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女鞋20万双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