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凡美(广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固体水溶肥料120t、大量元素水溶肥料30t、液体水溶肥料50t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凡美(广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固体水溶肥料120t、大量元素水溶肥料30t、液体水溶肥料50t建设项目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升平路昌安工业园一区10号
建设单位:凡美(广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凡美(广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升平路昌安工业园一区10号厂房进行生产(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22°47'37.3793"、东经 113°23'19.3141"),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780m2,建筑面积约为1780m2,主要从事化肥搅拌和分装,年产固体水溶肥料120t、大量元素水溶肥料30t、液体水溶肥料50t,厂房内设原料及成品堆放区、生产区、仓库等。本项目雇佣员工7人,全年工作220天,每天8小时,项目内不设食堂和宿舍,亦不设锅炉、中央空调和备用发电机等配套设备。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75052545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