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友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联友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沙螺湾村沙螺湾东路22 号,总占地面积1648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69平方米。项目主要办公椅生产,年产办公椅10万张。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针车40台、全自动裁床台1台,裁断机1台、电动及气动工具300台、机器人手臂27台、码垛机3台、施胶枪4台、喷胶机器人1台、空压机4台、手动五金工具1批、各类测试机18台等。项目员工460名,内部不设食堂、宿舍。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小虎沥水道。
(二)废气
喷胶、贴合过程产生废气以及生产恶臭气体在密闭的喷胶房内负压收集,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FQ-01)高空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机油、喷淋废液、废胶粘剂、废化学品容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布匹边角料、包装废料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环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2207253),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喷胶、贴合过程产生废气以及生产恶臭气体经处理后VOCs、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 第Ⅱ时段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二氯甲烷排放达到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甲苯、二甲苯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氯甲烷排放达到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厂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南、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颗粒物、VOCs、甲苯与二甲苯合计、二氯甲烷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布匹边角料、包装废料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8月8日~2022年9月13日
建设单位:广东联友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694284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