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德众佳木制品厂年产木制音箱箱体1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番禺区德众佳木制品厂年产木制音箱箱体1万个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文桥路12号五座101,主要建筑物为1栋1层生产厂房,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木制音箱箱体的生产,年产木制音箱箱体1万个。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数控开料加工中心3台、推台锯2台、圆锯机2台、吊锣机2台、平锣机1台、台钻2台、手动气钉枪10把、砂光打磨机1台、手动打磨机4台、螺杆式空压机3台、喷漆房3个(3个水帘柜、3把喷枪)等。项目员工8名,内部不设食堂、宿舍。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前锋净水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市桥水道。
(二)废气
FQ-01:补灰打磨、底漆打磨工序中产生的打磨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FQ-02:木材开料、修边等木机加工工序中产生的木工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FQ-03:喷漆及晾干工序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活性炭、漆渣、喷淋废水、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木材边角料、木粉尘、粉尘沉渣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环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2207216),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FQ-01打磨粉尘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FQ-02木工粉尘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FQ-03喷漆及晾干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厂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北、东南、西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木材边角料、木粉尘、粉尘沉渣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2022年9月26日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德众佳木制品厂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802238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