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石化路姬堂加油加气站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黄埔石化路姬堂加油加气站改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820号,主要建筑物为1处罩棚、1处站房,占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04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油品销售,年销售汽油4000吨、柴油4000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20m3汽油油罐1个、30m3汽油油罐1个、50m3汽油油罐1个、50m3柴油油罐2个、八枪式加油机4台等。项目员工30名,内部不设食堂、宿舍。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汇入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项目设置1个废水排放口。
(二)废气
卸油、加油等环节配套油气回收装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减少油品(非甲烷总烃)的挥发损耗。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消声、隔声处理;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含油废抹布、隔油池废渣、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地下水
项目已加强储油、输油管线等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以防在油品储存、输送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项目已按《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建设地下储油罐,落实项目地面、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储油罐、输油管线、集水沟、污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漏处理,以防污水、油品等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环境风险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并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0112-2022-0171-L)。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环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2210210),结果表明:
(一)废水
废水排放口(WS-01)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油气回收系统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东北、西北边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南边界(临石化路侧)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24日
建设单位:广州市森珀燃料油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802951021
公示 验收报告全本 黄埔石化路姬堂加油加气站改建项目 有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