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亿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500万个化妆品玻璃瓶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亿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500万个化妆品玻璃瓶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亿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500万个化妆品玻璃瓶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州市亿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水沥长岭路10号108房
工程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采用调漆、喷漆、烘干、丝印、烫金、包装等工序生产化妆品玻璃瓶,项目分期验收,一期年产化妆品玻璃瓶300万个。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25009807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2022年11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