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欧娜娅服饰有限公司年产印花布匹3000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欧娜娅服饰有限公司年产印花布匹3000条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石南二路九号5号楼自编101,本项目租用一栋三层厂房中首层的三分之二区域作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1730平方米,建筑面积1730平方米,主要生产印花布匹,年产印花布匹3000条。主要生产工艺为打印、移印。主要设备有多功能喷墨打印机23台,热转移印花机3台。员工人数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HN20190925021):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总VOCs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5吨/天,CODCr排放量为0.0016t/a,NH3-N排放量为0.0003t/a,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29t/a,CODCr、NH3-N、VOCs排放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等相关规定,本建设项目按照原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欧娜娅服饰有限公司年产印花布匹3000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番)环管影〔2019〕140号)的要求建设投产,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符合“三同时”环保制度,符合验收合格条件。
公示期:2019年12月8日-2020年1月7日
建设单位:广州欧娜娅服饰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1856554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