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亿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亿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亿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州启辰玻璃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三路 468 号 8 栋 1101 房
工程性质:迁建
工程内容:广州启辰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原广州市亿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变更工商名称)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三路 468 号 8 栋 1101 房建设广州市亿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从事化妆品玻璃瓶加工生产,项目分期投产,分期验收。项目一期占地面积6305.5平方米,建筑面积6305.5平方米,租用霸王工业园 8 号楼第 11 楼厂房作为生产车间。项目一期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玻璃瓶、水性清漆、水性固化剂、水性油墨、水性油墨固化剂、电化铝箔等为原辅材料,经调漆、喷漆、烘干、丝印、烫金等工序年加工化妆品玻璃瓶800万个。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2025年11月8日,由建设单位广州启辰玻璃包装有限公司、环评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代表及2名技术咨询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并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207645151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6年1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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