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街南双玉村盛鑫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沙头街南双玉村盛鑫加油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南双玉村禺山西路旁,占地面积43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1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筑物有1栋两层站房、1栋三层站房、1栋单层钢结构加油亭。项目新建1座二级加油站,经营柴油、汽油零售及自助洗车,年销售98#汽油800吨,95#汽油1500吨,92#汽油2700吨,柴油1000吨,洗车规模3台/日。项目主要设备有1个40m3埋地柴油储罐、3个30m3埋地汽油储罐、1个40m3埋地汽油储罐、6台四油品八枪加油机、5套自助洗车设备、1台36kw备用柴油发电机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F20150371)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F20151090):
(一)废水
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厨房油烟废气处理后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发电机尾气处理后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油气回收装置油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液阻、密闭性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污染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西南侧边界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东北、西北侧边界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CODCr、NH3-N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已与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广州市南双玉冠力加油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1366030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