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信治威电子厂年产电源50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信治威电子厂年产电源50万个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沙涌村长沙路12号601,占地面积49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8.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筑物有一栋6层厂房,该项目位于第6层。项目主要从事电源的加工制造,年产电源50万个。项目主要设备有喷雾机1台、长脚波峰焊机1台、移板机1台、自动切脚机1台、短脚波峰焊机1台、手动切脚机1台、超声波焊机1台、小锡炉1台、裁线机1台、电阻成型机1台、电子负载机1台、电烙铁10台、电动螺丝批4台、可调稳压直流电源1台等。项目不设发电机、中央空调和锅炉。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前锋净水厂处理,尾水排入市桥水道。
(二)废气
波峰焊、手工焊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助焊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原料空桶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汇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2004064):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波峰焊、手工焊工序废气处理后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VOCs浓度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已与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9月15日 至 2020年10月30日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信治威电子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00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