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冠科环保砖厂年产6000万块页岩烧结环保砖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州市冠科环保砖厂年产6000万块页岩烧结环保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高州市泗水镇彰坑村委会大塘一村二村小组土地(原彰坑屋地坡砖厂),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1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页岩烧结环保砖生产制造,年产页岩烧结环保砖6000万块。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后处理后回用于附近林地灌溉。
(二)废气
窑炉废气收集后经碱液脱硫除尘塔处理,处理后通过60m排气筒(FQ-01)高空排放。
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FQ-02)高空排放。
采取了洒水、原料堆放场围蔽的抑尘等措施。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不合格产品、沉渣、粉尘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阳春市众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CZC(验)2020051701)、《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CZC(验)2020103107),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采样口污染物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窑炉废气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粉尘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及批复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不合格产品、沉渣、粉尘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2月11日
建设单位:高州骏盈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21769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