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永诚纸箱包装厂年印刷纸箱90万m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番禺永诚纸箱包装厂年印刷纸箱90万m2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青龙路13 号,占地面积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筑物有1栋单层厂房。项目主要从事纸箱印刷生产,年印刷纸箱90万m2。项目主要设备有水墨三色印刷机2台、单色印刷机1台、开槽切角机2台、双斜钉箱机3台、薄片分纸机2台等。项目不设发电机、中央空调和锅炉。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前锋净水厂处理,尾水排入市桥水道。
(二)废气
印刷工序采用水性油墨,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活性炭、废容器桶、废含油墨抹布、印刷机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双面胶废纸膜及废双面胶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汇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Y2004063):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印刷工序废气处理后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第Ⅱ时段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总VOCs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理处置协议。边角料、双面胶废纸膜及废双面胶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23日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永诚纸箱包装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26499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