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煤气瓶二维码标签500万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煤气瓶二维码标签500万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向荣路6号102,占地面积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筑物为1栋一层厂房。项目主要从事煤气瓶二维码标签制造,年产煤气瓶二维码标签500万枚。项目主要设备有震磨机1台、球磨机1台、烘干炉5台、高温烧结炉3台、水帘喷柜1台、空压机1台等。项目不设发电机、中央空调和锅炉。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同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铁片清洗废水、喷釉废水、洗枪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SBR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市政下水道排入潭洲滘涌,最终汇入潭洲沥。
(二)废气
喷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水帘喷柜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气-01)高空排放。
过封面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气-02)高空排放。
投料粉尘通过生产操作管理和自然沉降治理,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设施臭气采取了加强设施密闭性等措施。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封面油桶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釉渣、投料粉尘、原料包装袋、不合格品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F200805019),结果表明:
(一)废水
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喷釉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过封面油工序有机废气VOCs、苯系物排放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三甲苯浓度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CODCr、氨氮、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理处置协议。釉渣、投料粉尘、原料包装袋、不合格品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23日
建设单位:广州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1777765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