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州市汇沃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张松村榄张路学信街65号之二,本项目主要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生产,年产侧石10000块、200*200 方桩 20000条、250*250方桩10000条、300*300方桩8000条、广场砖100000块。项目占地面积为4891.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66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内不设食堂和宿舍,亦不设锅炉、中央空调和备用发电机等配套设备。
二、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F201201206):
(一)废水
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要求。
(二)废气
筒仓呼吸粉尘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广州市汇沃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煜迪
联系电话:13928812117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