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恒艺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州市恒艺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百财智谷产业园F栋4楼(北纬23.352943°N、东经113.233428°E),项目所在车间已建成,项目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复合铝塑片材管、不干胶标签的生产项目,年产复合铝塑片材管300万支、不干胶标签1000万张,采用焊接、注头、封尾、印刷、烫金等工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项目招有员工约为20人,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二、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NT2019ZH111R),结果表明:
(一)废气
经监测,有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监测结果低于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G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胃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放标准限值。
经监测,无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两者中的较严者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总VOCs监测结果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两者中的较严者要求。
(二)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处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限值,符合验收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报告的污染物排放量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比,可知本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本建设项目按照《关于广州市恒艺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复合铝塑片材管300万支、不干胶标签1000万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花环监字[2019]169号)的要求建设试运行,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设备、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符合“三同时”环保制度,符合验收合格条件。
广州市恒艺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茂全
联系电话:18826070338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