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思达(广州)家具有限公司年生产沙发2000套、台面400张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力思达(广州)家具有限公司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牛角岭东街21号自编1号4栋、自编1号3栋、自编2号2栋、自编2号5栋(地理坐标:22°49'01.97"N,113°23'58.44"E),建设“力思达(广州)家具有限公司年生产沙发2000套、台面400张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930.98m2,总建筑面积930.98 m2。本项目主要经营产品为沙发和台面,年生沙发2000套、400张。。项目内雇佣员工20人,项目不提供食宿,工作班制为 1 班制,每班 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 300天,其中喷胶工序每天只工作6小时。项目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和锅炉等。
二、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F210304906):
(一)废水
各污染物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
总 VOCs 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总VOCS浓度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厂界噪声排放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力思达(广州)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承群
联系电话:13928826515
公示时间:2021年6月7~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