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圣华玻璃容器有限公司SGD圣华熔炉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湛江圣华玻璃容器有限公司为了为应对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企业发展,实现 清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湛江圣华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己对原有的玻璃熔炉的废气治理 进行技术改造,新建1套熔炉废气处理系统,主要功能为脱硫除尘脱硝。项目位于原 有项目厂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10°21'59";北纬21°17'52"。总投资为1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19万元。
二、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一)废气
检测报告表明,熔炉废气中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59-2019)限值要求;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符合《平 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限值要求。
(二)噪音
检测报告表明,经过优化厂区工艺布局,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后,本项目东厂界 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污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达到2类标准。
(三)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是收集的烟尘、脱硫灰及废滤筒催化剂,其中收集的烟尘、脱硫 灰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废滤筒催化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滤筒及催化剂寿命为5年,暂未产生该废物。
(四) 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比,可知本项 目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湛江圣华玻璃容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750525451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