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州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州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地点:广东省高州市天文巷32号
建设单位:高州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内容:高州妇幼保健院位于广东省高州市天文巷32号。在原有的门诊行政楼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成一套处理能力15m3/d的污水处理站①,采用“格珊+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建设内容为将门诊行政楼原有化粪池、格栅池、调节池、消毒池继续使用,增加建设混凝沉淀池;在原有的1-3号楼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成一套处理能力100m3/d的污水处理站②,采用“格珊+曝气生物滤池+砂滤+消毒”工艺,建设内容为将1-3号楼原有化粪池、格栅池、调节池、消毒池继续使用,增加建设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池、砂滤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邓主任
联系电话:1382485599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