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龙路120号二栋502室,占地面积8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煤气瓶二维码标签生产,年产煤气瓶二维码标签500万枚。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震磨机3台、球磨机1台、烘干炉5台、高温烧结炉5台(4用1备)、水帘喷柜1台、喷枪2把、空压机1台等。项目员工10名,内部不设食堂、宿舍。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大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汇入洪奇沥水道。
(二)废气
喷釉粉尘收集后,经水帘喷柜处理后,通过1根20 米高排气筒(气-01)排放。
过封面油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20 米排气筒(气-02)排放。
少量投料粉尘、球磨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封面油桶、废胶刷、含油废抹布、废花纸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釉渣、投料粉尘固废、废包装物、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环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2208005),结果表明:
(一)废水
综合污水排放口(水-01)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气-01喷釉粉尘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气-02过封面油有机废气排放口的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苯系物、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 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厂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广州安美达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釉渣、投料粉尘固废、废包装物、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8月15日~2022年9月30日
建设单位:广州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17777657618
公示全本 验收报告 广州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