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安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培养、储存500份脐带间充质干细胞、100份免疫细胞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三路2号6A栋九层907室,占地面积632.38m2,总建筑面积632.38m2。项目主要从事细胞培养和储存,年培养、储存500份脐带间充质干细胞、100份免疫细胞。项目内部不设食堂、宿舍,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冷库等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排入市政排污管网,输送至九龙水质净化三厂处理,尾水排入凤凰河。
(二)废气
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2个生物安全柜(设有高效过滤器,采用UV灯管消毒)收集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乙醇及其废包装物、废培养皿、废脐带、废无尘布、冲洗细胞或脐带产生的废生理盐水、废培养液、废培养瓶、废离心管、废一次性移液器具、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物、废抹布、纯水机滤芯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利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QT2208062),结果表明:
(一)废水
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BD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FQ-01废气处理后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废包装物、废抹布、纯水机滤芯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26日
建设单位: 广州安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99275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