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惠电子有限公司年产镀膜塑料灯座180万个、镀膜塑料底座150万个、镀膜塑料钟壳160万个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广惠电子有限公司年产镀膜塑料灯座180万个、镀膜塑料底座150万个、镀膜塑料钟壳160万个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庙贝村广珠路389号(自编1号) 自编二栋车间五楼,项目使用1 栋五层厂房的第五层,占地面积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镀膜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年产镀膜塑料灯座180万个、镀膜塑料底座150万个、镀膜塑料钟壳160万个。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立式真空镀膜机1台、流平机6台、自动淋涂槽2台、自动淋涂机1台、烤箱6个、清灰气枪1个、喷枪3把、水帘柜2个、冷却塔1个等。项目员工6名,内部不设食堂、宿舍。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员工如厕依托开利厂区的公共厕所,无生活污水产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物洗涤塔更换废水、喷漆水帘柜更换废水、洗枪废液均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因此,项目不涉及污(废)水外排。
(二)废气
喷漆、洗枪废气由喷漆房整室密闭收集;淋漆、流平废气由淋漆房整室密闭收集;烘干废气由烘箱设备密闭收集。喷漆、洗枪废气先经喷漆房内的水帘柜处理,再与淋漆、流平、烘干废气一起进入“生物洗涤塔(设备自带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排气筒(FQ-01)排放。
工件清灰过程产生的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活性炭、废原料容器、水帘柜更换废水、洗枪废液、漆渣、洗涤塔更换废水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包装废料、废铁架、废夹子、不合格品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利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QT2210031),结果表明:
(一)废气
喷漆、洗枪、淋漆、流平、烘干废气经处理后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气筒排放标准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包装废料、废铁架、废夹子、不合格品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30日
建设单位:广州广惠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71919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