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思航模具有限公司年产钢料模具11吨生产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思航模具有限公司年产钢料模具11吨生产线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一期”)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鱼路233号之200号4栋101室,租赁1栋5层综合楼的首层部分、2栋单层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2905平方米,建筑面积290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模具车间、试模车间、碎料房、仓库等。项目主要从事钢料模具和塑料样品的生产制造,塑料样品寄送客户核验,不外售。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年生产钢料模具7.7吨,塑料样品7吨。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7台、CNC 5台、火花机3台、磨床3台、碎料机2台、冷却塔1台、锣床1台、烘干机3台;项目一期有员工20名,内部不设食堂、宿舍。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骝岗水道。
(二)废气
FQ-01:注塑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火花机加工有机废气、金属粉尘、碎料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排放。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火花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滤渣、废活性炭、废防锈剂罐、废防锈剂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金属废屑、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物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塑料不合格品破碎回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利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QT2303044-XG1)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QT2303122),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FQ-01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50%的要求;苯乙烯排放量、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排气筒高度相对应的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排放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苯乙烯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面、东北面、西北面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金属废屑、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处理,塑料不合格品破碎回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24日
建设单位:广州思航模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小姐
联系电话:13580315199